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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吴梦真)“请您按照交通指示灯和标志、标线依序行走,不要横穿马路。”12月27日下午,正值放学时段,在北京大兴礼贤镇大辛庄供销社门口,头戴志愿服务帽、身穿志愿服、手持交通文明引导旗的老年交通劝导员正全力配合民警疏导行人及车辆,提示大家文明礼让,有序通行。新京报记者了解到,为有效预防交通事故、改善交通秩序,大兴交通支队联合礼贤镇政府,在礼贤镇龙头、东安、敬贤南里社区试点建立起3支老年交通劝导队,30余名退休老人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以实际行动传递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理念。老年交通劝导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 图源:大兴警方据悉,交通支队驻镇民警结合礼贤镇道路交通特点必一体育运动平台,针对中小学幼儿园、集贸市场及主要道路路口等重点部位,研究设定劝导队值守点位及工作时间,明确劝导员的工作内容与职责,做到定时、定人、定岗。同时,为了让老年交通劝导队更加专业,民警还对劝导员集中开展了岗前培训,讲解交通安全基础知识和交通法规,并深入村、社区全程参与交通劝导实地演练,现场开展业务指导。劝导员按照交警培训时教授的话术,在各自的执勤点开展交通违法劝阻工作,经过几天的适应与熟悉,工作状态也从初到岗位时的生涩,变得游刃有余。自12月初劝导队成立以来,劝导员通过“微笑式”服务,协助执勤交警及时劝导、纠正电动三四轮车无证驾驶、不佩戴头盔、抢灯、逆行、横穿马路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截至目前,累计劝导不文明交通行为125起,镇域内交通事故呈现稳步下降趋势。除了到街边开展现场劝导外,劝导员还通过村组微信群、农村赶集日等以身说法,深入推进“文明驾车 礼让行人”等主题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品1400余份,受教育群众1400余人。编辑 彭冲 校对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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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19:30还差10分钟,乳山二村居民蔡老伯正在准备出门。披上棉衣、蹬上运动鞋,他的目的地,是距离小区仅一墙之隔的世纪大道辅路路侧广场。透过老伯家的窗户,富有节奏感的音乐混合着凉飕飕的风飘了进来。而在另一边,与蔡老伯居住在同一个小区的倪女士(化名)却起身往阳台走去。她所租住的这套两室一厅紧贴小区围墙,即便关上所有的窗户,广场上热闹的音乐依然惹得她心烦意乱:半个小时后,她还要参加一个重要的视频会议。
12月15日,天气晴好。晚间20时许,记者在现场看到,这片舞池从西到东一共汇聚了5支“舞蹈队”。最西侧跳的是富有节奏感的健身操,大约由20余人组成;紧挨这支舞蹈队的,是一支由4个人组成的小型舞团,穿着整齐划一的队服,尽管人数少,但音乐的音量却要超过旁边的健身操团。穿过乳山路,面前的三角形广场内容纳了一支交谊舞团必一体育运动平台,其人数要远超前面两支舞蹈队,“快三步”的拍子热情洋溢。再往前走,穿过南泉北路,是此处人数最多的一支舞蹈队,选择的是颇为悠扬的乐曲,形成了一个50人左右的方阵。
一位站在音响旁边的大哥告诉记者,广场舞团在此处“驻扎”已有10余年,近年来,随着周围小区的居住人数上升,舞团被投诉的频率也持续走高。因此,世纪大道南泉北路的路口还立起了一块噪音监测屏,根据要求,噪音不能超过70分贝。不过,大哥认为“不合理”,因为“就算没有我们跳舞,世纪大道作为交通要道,车流量带来的声音本来就不可能小的。”
但对于倪女士来说,广场舞带来的“伤害”却是实打实的。“刚搬来时是夏天,基本上能从傍晚5点多一直跳到晚上10点。除了跳舞的,那时候还会有外接音响唱KTV的叔叔阿姨。”与之相较,天气渐冷以后,已经是“舞池”的淡季。倪女士告诉记者,由于车流的影响,毗邻世纪大道的乳山二、三村居民家中本就会持续受到噪音影响必一体育运动平台,“在屋内测的话,日常也能达到60分贝以上”。等到广场舞一跳,数字就直逼80分贝。
事实上必一体育运动平台,乳山路世纪大道辅路路侧的这片舞池带来的扰民问题并不是个例。在各大社交平台上,针对广场舞噪音的投诉不少:“仙霞公园每天15时至21时唱歌跳舞噪音不断”“嘉定区芙蓉菜市场门口天天18时开始跳广场舞扰民”“闵行区华漕文化活动中心对面天天21时噪音还在90分贝以上”......且区别于几年前“小区内广场舞扰民”引发的大量投诉,当前令市民们困扰的乐曲噪音,主要发生于城市中的公共空间。
与小区内部相比,城市公共空间中的广场舞行为要复杂得多。其一,这些口袋公园、公共绿地,甚至是地铁口等空间并没有明确的管理主体必一体育运动平台,矛盾出现后,通常只能交由执法部门来解决;其二,在这一类公共空间内跳舞的人员组成比较复杂,且流动性很强,沟通协商时,难以找到一个负责人作为代表;再加之噪声瞬时性、局部性的特征,在公共空间内要准确监测、划分声音的归属,本就是一个较大的难点,容易产生争议。
对于这一问题,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工程师顾伟伟告诉记者,在2012年及2024年,申城曾先后出台过《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及《上海市噪声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24年-2026年)》,对于广场舞类活动引起的噪声污染的治理作过一些相关规定。例如,规定公共场所在夜间22时至次日6时之间,不允许使用乐器或音响器材进行娱乐健身活动,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但正如执法人员感到为难的那样,目前广场舞扰民矛盾最为突出的为傍晚时段(即19点至22点),但这一时段内,并无明确的噪声限值要求,且目前针对广场舞噪音的监测,国家及地方标准均无相关的监测方法及评价依据,“根据现在已有的‘硬标准’,居民投诉后,要强制舞队停止并离开,是没有依据的。”
既然硬标准暂时空缺,软手势能否跟上?事实上,广场舞作为一种强身健体的活动,本身并没有错。为避免走到“扰民”这一步,还需要借助更多的社会力量,采取一些新的科技手段。顾伟伟建议,场地所在街道可以牵头搭建平台,将舞队活动方、受影响的居民和属地管理方一起拉进来,共同针对活动区域、活动时段及活动音量商讨规约并承诺执行。与此同时,生态环境、公安、城管等部门也应结合属地情况,依法对相关活动区域进行优化调整,例如,对于一些噪声显示屏设置的区域、显示内容进行技术指导;对于音响设备的选取及音量调节进行巡检等。